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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次调查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案件。

2021-08-1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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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被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8月,中小学暑假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草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合法权益,积极有序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保护成长特别行动。最近,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发现未成年人销售,现场吸收电子烟草案件。这是杭州烟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查处的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7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接到当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品牌电子烟销售店存在向中小学生出售电子烟的违法情况。根据线索,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首次组织专卖人员进行暗访调查,仔细调查,蹲下等待,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最终锁定目标。

8月2日,专卖执法人员发现,该电子烟经销商内有5名涉嫌未成年人在现场吸电子烟。发现这种情况后,专卖执法人员迅速启动联合机制。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该相关电子烟草销售店依法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未成年人身份信息验证相关当事人的记录和相关证据固定,确认该电子烟草销售店未履行未成年人身份验证义务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的违法行为。该店经营负责人承认其违法行为,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肖邦区烟草专卖局依法立案调查。

8月10日,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对该商户对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电子烟草侵害,任重而道远,本案自《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杭州烟草调查处首次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案件,也是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贯彻省、市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保护成长的重要成果之一。对电子烟草监督的有力探索,为今后加强电子烟草监督,调查相关事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下一步,萧山区烟草专卖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凝聚执法力量,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政策宣传效果,提高违法行为调查力度,积极履行烟草行业社会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杭州市萧山区烟草专卖局朱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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